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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舟侧翻遇难者家属发声:无救生设备,掌舵者才学两天

更新时间:2024-06-11 07:44:09

导读 6月5日下午5时许,在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境内,一支龙舟队在训练时发生侧翻,导致3人不幸遇难。9日上午,一名遇难者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6月5日下午5时许,在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境内,一支龙舟队在训练时发生侧翻,导致3人不幸遇难。9日上午,一名遇难者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支龙舟队的掌舵者才学了两天,船上多数人未穿救生衣,且船上没有救生设备。两名资深龙舟教练表示,掌舵者发挥着重要作用,学习训练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随队。

通报截图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局发布通报称,6月5日下午5时许,秀山县洪安镇一艘龙舟在训练过程中发生侧翻,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失联。经全力搜救,6月9日9时许,2名失联人员先后打捞上岸,已无生命体征。目前,相关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秀山县已取消本次龙舟赛事活动。

涉事龙舟队(受访者供图)

其中一名遇难者的丈夫刘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支女子龙舟队原计划参加当地举办的第十二届渝·湘·黔三省(市)边区龙舟邀请赛,5日下午龙舟队在训练时翻船,他了解到龙舟队中的掌舵员才学了两天,船上二十多人,多数没有穿救生衣,船快翻时船上有不少人选择了跳水,只有三四个人没有跳水,船翻过来后将这几个人压在了水下。

“他们既没穿救生衣,船上也没有救生设备。”刘先生说,原本他妻子觉得划龙舟太累,不愿意参加此次龙舟比赛,在别人的劝说下才同意参加,“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很崩溃”。

广东潮汕的龙舟教练黄先生已执教多年,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龙舟队由一名鼓手、一名掌舵员和若干名划手组成,鼓手负责发布命令,控制节奏,掌舵员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就像司机一样,掌握龙舟行进的方向,稍有不慎就会让龙舟失去控制,发生撞船、侧翻事故,一般参赛龙舟队的掌舵员经验很丰富”。

黄先生称,龙舟队在训练时,一般会选择深度在两米以内的小河道进行,不会在水流湍急的大江大河内训练。另外,龙舟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穿戴救生衣。

另一位福建福州的资深龙舟教练大炳表示,掌舵员要全程稳稳地站在船尾,注意力集中,控制好船前进的方向,不偏离。当水里出现大风浪,舵手要冷静处理,不然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现偏航。

“掌舵员至少要学习训练一个月才能随队,训练期间船上只能坐一两个船员划船。”大炳称,龙舟在快速行进时时速将近70公里,如果掌舵员缺乏经验,很难控制住方向,方向一旦失控,就会发生撞船或侧翻事故。

大炳称,选择龙舟队队员时,除了要求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疾病外,还需要有100米至200米的游泳能力,划龙舟前不允许喝酒,“下水前每个人必须穿救生衣,龙舟上必须配备救生圈”。

大炳还称,如果龙舟出现侧翻迹象,经验丰富的龙舟队会选择沉着冷静,用船桨压水的方式调整龙舟,如果有人选择跳水,龙舟就会因重量失衡而发生侧翻。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事件中,如果安全设施和救生设备等准备不充分,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蓝天彬还称,根据《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事件中,如果其他划龙舟的人有速度过快、拐弯过急等情形,有重大过失,那么对事故发生也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与此同时,本事件中,如果遇难人员没有穿救生衣,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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