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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市纪委监委通报

更新时间:2024-08-01 07:12:10

导读 安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安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不断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将查处的两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殷都区磊口乡人民政府科员闫保国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2月3日,闫保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平原路与德隆街交叉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3年2月9日,闫保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10月24日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2023年11月,闫保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林州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科员宋志军饮酒驾驶问题。2024年4月5日,宋志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小区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林州市公安局以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超过审验期对其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4月,宋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反映出依然有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纪法缺乏敬畏,把自己当成“局外人”,视纪法为“稻草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付出沉重代价,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认真汲取案件教训,以案为鉴,揽镜自照,引以为戒,时刻不忘严格自律和规范自身行为。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查利用“酒局”“饭局”搞小圈子、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吃喝背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增强自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及时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酒驾醉驾当事人的同时,对因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发生酒后驾驶公车、多次出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酒驾醉驾等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责任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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