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0 10:41:12
8月9日,辽宁省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审核标准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8月20日起实施。盘锦市将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消费贷或信用卡透支的,均可申请,只需要对相关额度减扣。具体而言,将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关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贷款以及信用卡欠款”的规定,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其他尚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消费类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度时,根据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的试算额度进行扣减后,再综合其它因素确定最终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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