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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更新时间:2024-08-18 08:50:25

导读 合肥市司法局日前公布《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养老设施宜与幼托、文化和体育活动空间结合...

合肥市司法局日前公布《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养老设施宜与幼托、文化和体育活动空间结合设置,并与医疗卫生设施临近,提倡医养结合,统筹规划。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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