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6 10:34:19
黑龙江省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进行落实,保障实施到位。大庆市还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七项新举措,即日起实施。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介绍,一是缴存人购买大庆市新建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了30倍;二是购买本市现售的新建自住住房,之前需要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现在是按照网签合同备案价格确定,取消了价值评估;第三,大庆市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分别提高到了70万元和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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