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30 00:14:2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建字〔2024〕284号。其中提出,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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