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1 21:30:26
湖北10月1日至31日拟发放第二批3C数码产品消费券5000万元。本批3C数码产品消费券分为线上券和线下券,可用于手机、数码相机(含机身、套机,不含镜头等配件)、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无线蓝牙耳机。本批消费券统一设置10%的消费立减券,即在扣除企业提供的各类优惠后,消费者购买的3C数码产品应付金额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实际支付时即可在应付金额基础上立减10%,单笔交易只允许结算1件商品,只能核销1张消费券,优惠金额不超过1000元。本次消费券可以与平台、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但不得与同期其他政府优惠或补贴叠加使用。(湖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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