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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24-10-11 12:22:13

导读 从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获悉,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对长春市、...

从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获悉,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共9个市(州)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此项政策自2024年10月9日起执行。(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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